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调取 证据 可分为依职权主动调取和依申请调取证据两种情形。 1、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根据《行政证据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相关事实认定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二是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 诉讼 、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 2、人民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 (1)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的范围和条件。 (2)调取证据申请及其处理。 法律客观: 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