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需要质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需要。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无需质证。 第五十一条,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从以上发条可以看出法院是中立的第三方,并非原告、被告地位,也不是第三人。法院是质证的组织者和证据证明力的判断者,不可能接受当事人的质证的。如果发现自己的证据有问题,只有主动撤回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第五十一条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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