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论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 |
释义 | (一)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二)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三)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四)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 一、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主要是: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同居无此要求。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 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 二、如何区分盗窃抢劫罪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1、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客观方面行为的隐蔽性和公然性。 2、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对财产所有人当场使用暴力或威胁,而占有他人财物的;而盗窃罪是指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两者的关键区别就是,是否当面使用暴力或威胁。 3、盗窃罪的秘密窃取行为必须能贯穿整个窃取财物的全过程,如果行为人先是秘密窃取,但是在还没有既遂之前,即控制财物之前,已经被受害人发觉,犯罪嫌疑人进而将窃取行为转化为公然抢夺的行为,则应认定为抢夺罪。 二、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 前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后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前者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后者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3、犯罪对象不同。 前者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后者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 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前者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而后者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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