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父亲21年12月18日去世的,请问丧葬费咋算 |
释义 | 丧葬费一般是由继承人平均分配。但是继承人对丧葬费的分配另有约定的除外。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我父亲于2020年10月去世,除了丧葬费还有抚恤金吗? 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是:1、丧葬补助费: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标准支付;2、一次性抚恤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标准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父亲于2020年10月去世,除丧葬费外,还有抚恤金 法律分析:抚恤金标准分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的20个月。至于丧葬费,全国好象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月基本离退休费额的3个月,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法律依据:《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的个人(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4500元。 抚恤金标准按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 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含)至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 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企业职工人员的丧葬费如成功申报,正常情况下10天左右发放。 我丈夫是农村户口,2021年12月去世,我是内蒙古的,这种情况能领丧葬费吗? 法律分析:农村老人去世有丧葬费。丧葬费标准按事故发生地区规定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和生前身份无关,也和收入无关,由于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丧葬费可能也有差异,是由死者直系亲属领取。农村老人过世之后,国家丧葬补贴是800元。农村丧葬补贴,也叫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我妈妈是五七工,1月11日,去世丧葬费怎么算? 法律分析: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请问,我有个亲戚,2011年4月1日去世的。有丧葬补助金吗 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地区的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为百分之三十;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为年平均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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