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尚未成年的人可以立遗嘱吗? |
释义 | 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因此,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其他的未成年人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立遗嘱,即使立下遗嘱,也是无效的。 一、80岁以上的老人作遗嘱一定要公证吗? 老人立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只要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立遗嘱时是出于个人真实意愿,没有受到他人的胁迫。遗嘱的内容真实,合法的处分老人个人财产,也为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一定遗产,那么遗嘱即使没有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如果遗嘱不公平有没有法律效力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自由处置的一种体现,只要是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即便分配不公平也是有效果的。遗嘱无效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有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 1、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分配了其他人的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的也是个人财产,如果遗嘱分配了他人财产的,该部分无效。 3、遗嘱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胁迫、欺骗。遗嘱应当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4、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详。遗嘱应当表示具体明确,对意思表示不明确的,司法实践中往往会不认可遗嘱效力。 5、留多份遗嘱或已有公证遗嘱后又订立其他类型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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