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遗嘱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
释义 | 立遗嘱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立遗嘱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要采取法定形式。 3.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以及打印遗嘱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一、安置房无证怎么立遗嘱呢 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须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上必须为没有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否则遗嘱涉及这部分的处理无效。 二、老人哪个遗嘱才有效 老人最后的遗嘱才有效。遗嘱是当事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意思表示,民法是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如果当事人生前有订立遗嘱的话,并且是合法有效的话,是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的。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的遗嘱,也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三、老人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老人口头遗嘱是否有效,与立遗嘱人是否为老人无关,与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有关。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且必须在紧急情况下作出。如果紧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符合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是否有效还要综合考虑以下几点: 1、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老人当时头脑清醒,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3、是老人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5、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6、生前没有立过公证遗嘱,或立有公证遗嘱但后来撤销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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