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楼车库拆迁怎么补偿 |
释义 | 一楼车库拆迁补偿可能因地区、国家和具体政策而异,没有统一的标准。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支付偿金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动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 6、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综上所述,一楼车库拆迁通常按照建筑面积补偿,补偿价格根据被拆迁车库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九条 征用土地应当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各项补偿费的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3至6倍,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各类耕地的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但是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具体办法另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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