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该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该精神病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认定无效合同的依据是: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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