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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可以去留吗?
释义
    当公司发生严重困难时,财务状况恶化,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也就是他们可以决定公司去留。
    一、股东如何提出解散公司的条件
    股东提出解散公司的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
    4、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请求。
    二、继承人能否解散公司了
    如果股东的继承人在股东死后继承了其股份,成为了公司股东的,则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解散公司;
    或者可以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但这要求该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三、现在法院裁判解散对公司的负责人有哪些条件
    《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根据这一规定,司法判决解散公司需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请求解散公司的股东必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达到百分之十以上;二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三是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四是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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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5: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