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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释义
    一、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以后,遗产管理人可以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或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或由继承人推选的人担任,或由遗嘱执行人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7、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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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3: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