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的,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其本人名下,则该房屋为购房一方所有。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另一方名下,则可视为对另一方的个人赠与,另一方如接受,则该房屋归另一方所有。如果购房一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夫妻双方名下,另一方如接受,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