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能分的,有特别约定的,才能分。正常情况下,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直接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双方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双方就可以分了,双方应当达成分割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一、夫妻婚前财产应该归谁所有 婚前财产在离婚后一般是归财产所有人,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个人,但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前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则不属于个人。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该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1、一方将其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 2、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全部或部分共同所有; 3、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