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委托责任由行政机关承担。 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行政责任有: 1、根据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责任和国家公务员的责任; 2、根据行政责任所涉及的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责任; 3、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 4、根据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不同,可以分为精神罚、财产罚、身份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