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杭州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杭州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标准: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5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782元;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不满10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09元;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不满15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36元;缴纳失业保险满15年不满20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63元;缴纳失业保险满20年以上,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91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2个月后,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782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16: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