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给公休符合劳动法吗 |
释义 | 不符合劳动法。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单位不给休假违反劳动法,可以据理力争,有问题求助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但是,除了这些外,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单位不准假,也不能认定就是违法。自己也要看假的性质,如果非请不可,单位也是会准的;如果不是非请不可的事,还要视企业工作效益效率进度情况,以企业规章制度为准。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序去请假,如果理由充分符合劳动法范围,若领导不批,也涉及领导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果真属公司领导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可以去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委维权。 一、公司国庆节不放假违法吗 国庆节公司不放假违法国家规定,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依据劳动法应该放假。但如果该公司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不上班罚款,上班也没补偿”也是违法的,如果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要支付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二、业绩不达标可以克扣工资吗可以追究损失 业绩不达标能否扣工资,应看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而定。 1、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在业绩不达标时,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扣钱的,那就可以扣钱。扣钱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如果双方在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那么在业绩不达标时,用人单位不可以擅自根据规章制度克扣工资。若遭遇此情况,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或提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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