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放弃继承权?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放弃遗产继承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需以书面形式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否则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的主体必须是已取得继承权的人,并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遗赠人则需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分析 放弃遗产继承权: 1. 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需以书面形式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 2、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 放弃继承权的主体必须是已取得继承权的人,并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继承期限是多久 遗产继承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民法典中接受遗产继承的时限多久 接受遗产继承的时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结语 放弃遗产继承权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已取得继承权、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需以书面形式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否则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则需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继承人应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