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身份证能否办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外地人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身份证的规定。如果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方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可以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时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时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借领证回执,可以在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分析 外地人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身份证。如果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方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可以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时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时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借领证回执,可以在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拓展延伸 离开常住地后,如何办理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离开常住地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身份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 2.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申领表、户口簿(或者居住证)、1寸或2寸彩色照片等; 3.缴纳身份证制证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身份证时需要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有关证明文件。如果在常住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原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暂住证明。 离开常住地后,在现居住地办理身份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缴纳费用,以确保身份证的办理合法有效。 结语 除了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外地也可以办理身份证。如果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方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可以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时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时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借领证回执,可以在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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