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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六中全会几年召开一次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党的一届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跨度六年,中央全会通常在每年秋季召开一次会议(共六次),但新一届党的中央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二年通常会召开两次会议(年初和秋季各召开一次会议),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每届中央委员会在任期五年(跨年度六年)内召开七次全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六条 全委会的议题由常委会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前,一般应征询委员的意见。
    全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5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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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