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出现了法定的解除情况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以后,一方享有解除权,但该解除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合同单方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若超期不行使的,该权利会消灭。 一、保险法解除权的时间限制 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公司合同解除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合同解除条款规定包括:合同解除的原因、方式以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