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期间的津贴应按照伤残程度分级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80%计算; 二级伤残: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70%计算; 三级伤残: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级伤残: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 五级伤残: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 六级伤残: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 七级伤残: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 八级伤残: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10%计算。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六条: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工作原因医治致残的劳动者,依照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失业伤残津贴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