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能找人代签吗 |
释义 |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即如果经过授权并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为了保障代理行为的效力,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委托公证。 一、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1、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购房合同更加详细。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 3、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二、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4、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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