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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女方户口怎么迁出去
释义
    法律分析:因离婚女方需要将户口迁出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到达迁入地后,城市居民在三日内,农村居民在十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办理迁入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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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