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遗嘱公证可以撤销,但变更或撤销公证过的遗嘱,必须遗嘱人提出,并由原公证处受理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第七条、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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