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有: 1、首先由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委托代理人向决定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决定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就可以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3、最后会由办案人员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宣读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在通知书上签字,以及根据办案人员的指示领回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