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仓储合同中存货方的责任包括:1、按约定交付存放的物品;2、如果存放危险品或易腐物品,存货人需说明物品性质,并提供相关资料;3、存货人应在存储期内凭仓单、入库单等凭证取回存放物品;4、按约定支付仓储费用。 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如下: 1、按照约定交付仓储物品; 2、若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存货方应明确说明物品性质,并提供相关资料; 3、存货方应凭借仓单、入库单等凭证在储存期内提取仓储物品; 4、按照约定支付仓储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六条【危险物品和易变质物品的储存】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该内容由 丁明佺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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