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院医嘱不可以用来当病假条。出院医嘱可以作为病假的依据,但本身和假条没有关系,假条是请求领导或老师或其它人,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的文书,因此出院医嘱并非假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 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 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 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 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 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