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的工伤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工伤认定后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是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必须要符合法定情形,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啊,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是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必须要符合法定情形,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金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金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最多计算多少年 实际中,公司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以员工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 具体而言,会根据以下的情况确定计算年限: 1、原则上,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即要支付一个月公司,并且计算年限无限制。 换句话说,就是员工在公司做了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个月的工资,即使员工已经在该公司干十几二十年以上。 2、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公司要支付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并且,最多是计算到十二年,即只能领取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相关内容:签三年合同可以提前辞职吗 一、签三年合同可以提前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劳动者是可以提前辞职的。不过,若是约定了合同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离职的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离职要提前多少天提出 首先,离职的提出时间。 过了试用期,需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口头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离职的方式。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此时无任何补偿;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被迫解除。如因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在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并保留了证据后,劳动者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有过失而辞退劳动者。此时无需支付补偿。 (四)经济性辞退。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因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那么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离职。 在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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