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后,情况不严重未触犯交通肇事罪的,双方可以私自协商解决,对遭受的事故损失,车主购买了车辆保险的,可以按照保险理赔解决。那么,请求车险理赔时,就得先确定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否则,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全,将会直接影响保险金的赔付。 实际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时要收集以下的证据材料: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 4、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以下: (1)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 (2)住院病例及诊断证明; (3)转院、出院证明; (4)伤者及护理人员收入证明; (5)伤者伤残鉴定书; (6)伤、亡者被抚养人状况证明原件; (7)残疾用具证明及票据; (8)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 (9)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当然,发生交通事故后并收集以上证据,但有些保险公司会以不在保险范围内拒绝赔偿,这可能会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那么就要跟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如果赔付范围较大,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怎么赔付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A、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B、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C、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申请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等。 查勘和定损 A、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