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条件
释义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其次,原告已经用尽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最后,原告应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权。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原告股东可以选择诉讼手段来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公司僵局是指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矛盾激烈或纠纷,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者无法达成有效决议,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欺压行为则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过非法或压制的方式行事,使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策,危及公司存立等情形。二、原告已经用尽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这里的其他救济手段应主要指公司内部的救济措施,即原告应尽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穷尽公司内部自力救济,仍不能解决僵局或欺压问题的情况下,才可选择诉讼的手段。在起诉时,原告股东应向法院提交其行使股东权利解决纠纷或自行协商未果的证据。三、原告应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权。可以是一个股东,也可以是数个股东合计持有10%,以起诉之日为准。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其次,原告已经用尽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最后,原告应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权。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原告方可向法院起诉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4: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