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可以承担商业险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人伤垫付商业险的方式:通过自行支付医疗费的方式垫付商业险。但如果受害人需要抢救的,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一、道路基金救助要不要还 需要还。道路救助基金的设立,就是为了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通俗些说,道路救助基金在关键时刻可谓是“救命钱”。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作为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紧急情况消失或伤者已得到相关赔偿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8万的全责交强险赔多少 交强险抢救费用垫付要满足: 1、交通事故属于强制险保险责任; 2、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 3、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支付的通知书; 4、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5、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三、被判全责需要提前垫付医药费吗 被判全责可以提前垫付医药费,但不是强制的,双方可以协商。如果肇事方不垫付费用,有以下途径解决: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10000元)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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