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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西贵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深圳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2、参保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3、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 二、职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医疗费用其他部门已报销; 2、生育医疗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上述三种特殊情况,用人单位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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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1: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