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原则上应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的,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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