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
释义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对适用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形都包括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条件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仲裁的具体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办理解除手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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