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告人自证是刑事诉讼中一种辩护方式,即被告人通过自己的口供或证据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被告人自证虽然有其辩护价值,但并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只能起到一定的减轻作用。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告人如果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损失,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被告人应该在自证时更加注意避免违反刑法规定,以获得较好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条犯罪的时候,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第八条犯罪分为罪和不罪两类。 第十四条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第一款有固定住所或者其他确实住址,能够保证到案受审; 第二款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能够保证到案受审; 第三款有家庭或者其他保证,能够保证到案受审。 第十一条单位犯罪的,由单位负刑事责任;个人犯罪的,由个人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将其送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或者释放。 第二十三条检察机关审查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进行询问。 第六十二条被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参加诉讼: 第一款被害人被害后死亡的; 第二款被害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三款被害人所在单位依法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第四款被害人下落不明或者死亡宣告失踪的; 第五款其他应当参加诉讼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