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开始就是自由的,是不需要再接受相关机构如司法机关或者公安局的专门监督的。并且接收刑释人员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村居委会会组织帮教工作、业登记、户口落户等,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第一条 为了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以下简称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