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定期宣判需要再开庭吗 1、定期宣判只是一种宣告判决的形式,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的,到时候是需要再开庭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