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规定?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以下条件:已缴纳土地使用权费用并获得证书、持有规划许可证、投入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办理预售登记并获得预售许可证明。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拓展延伸 商品房预售合规要求及相关法规解读 商品房预售合规要求及相关法规解读是指对于商品房在预售阶段应遵循的合规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和说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一系列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需具备合法资质、预售广告需真实准确、预售合同应明确权益保障等。此外,相关法规也对商品房预售的监管、违规行为的处罚等进行了规定。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规要求及相关法规的解读,可以帮助开发商、购房者和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遵循相关规定,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促进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商品房预售合规要求及相关法规解读,对于保障购房者权益、促进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应满足多项条件,如合法资质、真实准确的广告、明确的权益保障等。通过解读这些要求,可以帮助各方更好地了解和遵守规定,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相关法规也对预售的监管和违规行为进行了规定,为市场秩序维护提供了法律支持。合规预售是促进商品房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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