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业主,法律规定业主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
释义 |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拥有如下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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