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用欠房租的押金抵扣? |
释义 | 押金抵扣房租是否有效视租赁合同约定而定,其他方式催租或解除合同也可选择。出租人或承租人可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买卖合同解除、租赁物毁损无法修复、出卖人导致目的无法实现等。承租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可解除合同。若第三人主张权利导致无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可解除合同。租赁物被查封、权属争议或违反法律规定也可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欠房租是否能用押金抵扣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人违约可以用押金抵押房租,则是可以的;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则是不可以的。 出租人可以以其他方式进行催租,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3、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欠房租是否能用押金抵扣需要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明确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出租人可以用押金抵扣房租,那么是可以的;否则是不可以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催租或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出现了特定情形,如买卖合同解除、租赁物毁损无法修复、出租人导致租赁目的无法实现等,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因第三方权利主张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如果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存在权属争议或违反法律规定,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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