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中是否存在虚假诉讼? |
释义 | 行政诉讼中存在虚假诉讼,但是不会构成虚假诉讼罪。因为《刑法》中规定的虚假诉讼罪明文规定只适用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对于主观恶意较大的虚假诉讼可以以诈骗罪等相关罪名对其进行认定。 一、故意歪曲事实构成什么罪名 故意歪曲事实构成什么罪要视情况而定。这要结合其他情节来确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为伪证罪。 伪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3、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二、写假借条属于诈骗吗 借条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凭证,借条需要是真实合法的,如果是伪造的借条,通过虚假诉讼侵害当事人利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原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如果被告发现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借条是其伪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由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律师建议:借款诉讼应当是基于真实、有效、合法的借贷关系,当事人应该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触碰法律底线、不要挑战法律权威;在发现对方当事人伪造借条进行虚假诉讼时,应当及时的向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反映。 三、伪证罪是怎么认定的 伪证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的对;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刑事侦查、起诉、审判、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或者隐瞒犯罪证据的情节;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4、本罪主观上必须来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知道其虚假陈述与案件有重要关系,但为了陷害别人或者隐瞒罪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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