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不允许结婚的疾病有什么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只有直系或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重大疾病不再被列为禁止结婚的情形,但如果一方隐瞒疾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包括精神病、智力低下、法定传染病等。这一规定基于优生优育的考虑,近亲繁殖容易导致物种退化和后代畸形。 法律分析 法律上并未规定不允许结婚的疾病。《民法典》已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相应地,若一方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在结婚登记前,一方应如实告知对方重大疾病的情况;若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重大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和麻风病等。《民法典》中禁止结婚的情形只有一种: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此规定主要基于医学、人类学等领域优生优育的考虑。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进程中,人类逐步认识到近亲繁殖容易导致物种退化甚至灭亡。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关系过近的亲属或近亲属通婚容易导致后代畸形,直接危害民族健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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