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两年2、以下案件的诉讼时效只有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上述诉讼时效都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还有一个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即使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人民法院也不再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