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最长的边界线是中蒙。1962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在北京签订。双方测定,中蒙边界全长4710千米,共竖立1597根花岗岩界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 第三条 缔约双方同意: 一、本条约生效后,即成立中蒙联合勘界委员会,根据本条约第一条的规定,具体勘定两国全部边界、树立界标,然后起草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并绘制边界地图,详细载明全部边界线的走向和界标的位置。 二、本条第一款所述的议定书和边界地图,经双方政府代表签字生效后,即成为本条约的附件,联合勘界委员会绘制的边界地图将代替本条约所附的地图。 三、上述议定书和边界地图签字后,中蒙联合勘界委员会的任务即告终止。 第四条 本条约须经双方批准,批准书应尽速在乌兰巴托互换。 本条约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 本条约签订前的一切有关两国边界的文件及其附图,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于1962年11月17日签订的会谈记要外,自本条约生效之日起即行失效。 本条约于1962年12月26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蒙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