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能不能概括转移 |
释义 | 债权债务,能够概括转移。如果一方当事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即概括转移;转让债权时,要通知债务人,而转让债务时,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 一、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哪些区别 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1、权利义务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请求权,债务人一般需要履行支付义务; 2、义务转移不同,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转让债务。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债务人有抗辩权。 二、合同有权利和义务要转让吗?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人民法院可否将自己的合同和义务给第三人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就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其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地承受这些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不同于权利转让和义务转让的是,它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面处分,其转让的内容实际上包括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两部分内容。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后果,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第三人取代了转让方的地位,产生出一种新的合同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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