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质押合同应该在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依法成立的质押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但质押合同生效后,并不代表质权已经设立,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一、民法典规定专利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民法典规定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质押合同办理登记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三、不动产质权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不动产质权生效要件包括: 1、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 2、以上市公司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向证券登记机关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之日起生效;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作权中的产权出质的,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