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法对经营户补偿标准? |
释义 | 拆迁法对经营户补偿标准?经营户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和不能搬迁的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损失的机器设备补偿费;2、生产和业务暂停的损失由实际情况决定,通常包括实际经营亏损和(如适用)预期经营亏损;3、拆迁补偿费,包括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搬迁前费用和停工费,机器设备的调试和维修费,材料的拆卸,包装和运输,以及解雇员工补偿费;4、根据拆迁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包括搬迁费和拆迁奖励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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