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买二手单位房并且有产权证的,拆了是具有拆迁补偿的。具体的拆迁款依据房屋的价值、搬迁费以及临时安置费等综合计算,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支付。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房屋拆迁条件: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房屋拆迁的程序为: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通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