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 户口迁移 惠州怎么办理流程如下: 在当事人在当地就业满3年,并且参保 社保 满3年的前提下,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及需要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 身份证 、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 租赁合同 )、 劳动合同 、 居住证 、社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方的集体及户主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 户口迁移证 》;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63号):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有序放开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在河源、韶关、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中小城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 社会保险 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 同居 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综合承载压力较小的城市,可以适当放开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城区人口数量达到大城市以上规模的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茂名、揭阳市,参照执行上述城市落户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