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书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更改,例如存在欺诈或胁迫。如果男女方在离婚后1年内对财产分割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但显失公平不是法定事由。法院会审理并驳回无欺诈或胁迫的请求。因此,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内容可在特定情况下更改。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经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来说,当事人能就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情形有两种:欺诈、胁迫。仅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因此,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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