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二次登记结婚要离婚证。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第二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需提交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本人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相关证件后满足男女双方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